星期日, 5月 21, 2006

告官的方法

昨天下午都在和律師研究告官的事,他的話大致如下:

「你這句話不要講,會混洧法官」
「你要在旁邊注意螢幕上的筆錄,如果語意不是你們表達的,要打字員馬上修正」
「法庭內不能錄音,你們不要想了」
「他說他家裡的事,沒關係,這些東西與你的述求重點無關,你就說你不管這些,也不管他們家的事,你把主題拉回這一款,然後反問法官,他說他家裡這樣是他的事,他簽了約就要履行,今天隨便講這些話不付我們服務報酬,我們的權益何在?」
「那最好,你就說難不成是他太太偽造文書,是否要請法官直接移送刑事庭?」
「定型化契約有記載事項都有訂,這些修正條款是雙方合意的,他沒辦法拿這點來佔定型化契約的便宜」
「你要準備那些單據,讓法官了解你們這八個月的辛勞」
「買方要不要告賠償訂金是買方的事,與本案無關,點到就好」

重點就是咬死對方,不管對方說什麼,都要站定自己在合同上的條款,其他與這些條款無關的,無需廢話。

「法官一定會逼你們和解,至於金額多少,我不是該案的法官,無法給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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