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8月 26, 2005

[回應]改革媒體,走哪一個途徑?

這一點,我想大家可以參考群眾的智慧 the wisdom of crowds 第六章中作者詳細的分析。


尼爾森在美國只有五千個人數計算器。作者舉了一個最重要的實例:你在印地安納州開了一個gym,想了解該地區18-34的人在週二熱門時段看什麼節目,但是人數計算器無法告訴這個資料。
而尼爾森的問卷有另一個問題:大部份的人都到週末才填問卷,寫的只是記得的節目,不是全部看過的節目,而對長時間看電視,不停換頻道的人這日誌也沒用。

作者的結論是:強迫廣告商為不實且不具代表性的數據付鈔票。電視圈都知道這些事,但美國沒有一家廣告業者願意做,因為太花錢。他寫的內容非常多,其中有牽扯到一些廣告商和電視台的心態:讓別人去做,自己再搭便車,所以根本沒辦法成。

看了你的分析,投票這條路是行不通。那我想到另外兩個方法:

1.
回到我說的,如果頻道業者如DiscoveryTVBS找中華電信(setup box可以計收視率)開播節目,而有線系統業者以斷訊來呼應的話,就要向他們課以數倍於損失的罰鍰,而且隨著斷訊時間增長,還要再提昇處罰的金額,不繳錢 的話,就把整個系統業者查封拍賣,當然囉,這種法案連寫成草案的機會都有問題,還有賴消基會到每個社區演講加募款讓大家了解,如果「利」委自己不做,民間 可以自己來推,現在網路很方便,要連署不是難事。

2.
成立一個反制團體,針對看不爽的節目,發動抵制該節目廣告商品的活動,由廣告商去壓迫節目制作人的效果是最佳。當然囉,這種方式會發生什麼事我還不曉 得。Discovery下個月要播出科學檢視性愛過程 節目,就有某些宗教人士就有意見,我自己很想看,但是碰到衛道人士去抵制那怎麼辦呢?我想到這種方 式的目的只有一個,讓製作人在製作節目時,要考慮不同收視戶的感受,尤其是口水節目這種容易激化對立,又提不出政策和法案。很多人會認為不喜歡看就不要看,可是要換個角度,那些被這種節目影響的人,他還是會影響到我們。一個每天看汪笨湖的人和另一個每天看文茜小妹大的人碰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呢,這種電視節目只留給觀眾義憤的情緒,可是並沒有讓觀眾了解有那些解決方案在進行,對觀眾的心理健康不是什麼好事,而且沒有醫生告訴他,這種節目看久了會引發心臟病。

我覺得我們在這邊討論多少算播一些種子吧,至少大家都在想些方法來解決這個主題,我也不認為我想的一定可行,胡亂想些東西,搞不好可以激發別人想到更適當的方法,這樣就算播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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